1、1976年省公司召开全省普洱茶生产会议,要求昆明、勐海、下关三个厂加大生产普洱茶(渥堆熟茶),并决定茶品茶号尾数为茶厂代号,昆明茶厂为勐海茶厂为下关茶厂为3
2、第三或三四码(散茶)为使用主要茶菁级数,整个茶号为一个配方
3、 昆明、勐海、下关等国营厂均隶属省公司,1984年以前省公司旗下国营加工厂只负责制作茶品,而茶品编号与大票均由省公司所提供;也就是说,订单统一由省公司接洽,再下达旗下国营厂生产茶品,在国营厂制作成品,上交省公司置入茶品大票后,再交货予茶商
4、以至于在省公司的概念中,所有唛号都是属于省公司用于便利公司内区分茶品管理及对外销售的标码,属省公司所有,而非旗下国营厂所专属
5、这也说明,为何省公司于1993年起自行生产茶品,以近出口公司名义,内飞、大票仍以7587548587572等做为茶品唛号,因为在他们的概念中,这些唛号不代表厂方与年份起始,只是一茶品的编号与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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