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宁波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招生计划2023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3667人(含推荐免试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联合培养计划等),其中全日制3116人、非全日制551人
2、各专业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2023年国家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推免生实际录取情况以及统考生源情况作相应增减调整
3、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服务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4、2023年我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拟为25人,最终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5、报考条件(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6、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7、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8、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9、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10、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11、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达到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具有所报考专业6门本科主干课程合格成绩单(需有进修学校教务部门出具成绩证明或出具自学考试成绩通知单)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12、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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