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2017硕士研究生答辩工作通知 学院将于2017年6月8日(星期四)上午9:00统一进行硕士研究生答辩会,请各导师和学位申请人做好答辩各项准备工作
2、下面,我为大家提供华南理工大学环境与能源学院关于2017年上半年硕士研究生答辩时间及办理答辩手续等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全文如下: 答辩资格 已经完成毕业资格审核且论文评审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办完答辩手续后可以参加答辩
3、 毕业资格审核:培养环节材料没有交齐,未完成毕业资格审核的学位申请人,不能参加答辩,学位申请人可登陆研究生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查看毕业资格审核结果
4、 我校学位办盲审和学院盲审的论文,评审结果会直接在系统上显示,学生可以在系统上查询
5、对于免盲审的学位申请人,评审结果请在5月25日前返回到教务员处,由教务员录入系统,在系统上学位申请人可以查阅评审结果
6、论文评审结果没有录入系统之前,学位申请人无法在系统里面填写答辩材料!论文评审结果分为同意答辩、适当修改后可答辩、须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不同意答辩四种情况,按以下方式统一处理: ( 如两位评阅人均同意答辩,论文作者即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7、 (如有一位评阅人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另一位评阅人同意答辩,或两位评阅人均认为论文需要进行适当的修改,论文作者应当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并经指导教师审阅通过后方可答辩
8、 (评审结果出现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进行答辩申请
9、论文作者须对论文做出重大修改,三个月后至一年内方可重新申请论文答辩: ①有评阅人不同意答辩
10、 ②有评阅人认为论文需做重大修改后方可答辩
11、 办理答辩手续 5月31日前后学院公布各学位申请人的答辩分组和答辩委员会名单,下发答辩用成绩单(一式两份)、答辩委员空白聘书(5份/生)给学位申请人
12、6月2日前学位申请人将已经胶状好的学位论文6本((符合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要求))和已经填写好的答辩委员聘书交给各组答辩委员会秘书(论文最终版的学位论文pdf电子版以”专业名称+学号+姓名”命名请发送给各答辩组秘书),由答辩委员会秘书组织将学位论文提前送给答辩专家审阅,论文具体递送方式由秘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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