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师大历史学院研究生院(江西师大研究生院吧)

1、“讲坛”归口研究生院管理,研究生院和相关学院共同承办

2、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全校“讲坛”年度计划的制定、各学院“讲坛”方案的审定等管理工作,参与“讲坛”活动的实施、做好“讲坛”的网络资源建设等

3、学院成立由学院负责人及学科带头人等组成的“讲坛”组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4、学院根据学科建设需要,确定“讲坛”主题、邀请嘉宾、制订方案、信息发布、组织实施、收集讲稿资料、安排座谈会、负责宣传报道等,具体承办时应与研究生院共同策划

5、“讲坛”主讲嘉宾应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相应学位点直接关联的领衔学者等学术造诣深,在相应学科中极具影响力,有助于学校学科建设和发展的专家、学者

6、主讲嘉宾由学院邀请、学校主管部门审核确定,或由学校直接邀请确定

7、研究生院在年末公布下年度“讲坛”计划,各学院提出年度“讲坛”承办计划,经审核批准后,在举办每次“讲坛”的前10 天向研究生院提交《“瑶湖名家讲坛”学术报告申报表》

8、“讲坛”活动经费由校、院共同承担

9、研究生院资助一定数额的讲课费,学院承担“讲坛”活动的宣传资料费、接待费用等

10、学院须在“讲坛”结束后的两周内,向研究生院报送交有关“讲坛”资料,包括:“讲坛”全程录像、PPT 和讲稿;“讲坛”活动相关文字和图片资料等;“讲坛”总结,包括总体概况、取得成效、各方反映、意见建议等

11、研究生院网站设立“瑶湖名家讲坛”专题,适时结集“瑶湖名家讲坛”文丛

1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请发送邮件至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本文链接: http://www.tgcxw.com/kx/58848.html

(5)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推荐

发表回复

登录后才能评论
联系我们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30-18:30,节假日休息

分享本页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