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2015(人民大学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

1、中国人民大学201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已经公布了,详情如下:  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的考生提交报名材料的内容及方式请参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生招生“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改革说明》,以及相关学院《“申请-审核-复试(综合考试)”制博士生招生工作方案》

2、  报考哲学院、法学院、商学院之外学院的考生须在网上报名结束后,将以下报名材料交给报考学院,具体要求请参见各学院网站

3、  (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  (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4、);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提交的论文须由学院进行审核

5、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申请免外语初试的考生须提交相关的外语成绩单、证书复印件(详见第四款说明);  (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同等学力、获EMBA硕士学位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6、  (四)注意事项:  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

7、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8、  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的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9、  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性别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否则不予现场确认

10、  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复试录取时,学院将根据考生的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11、  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

12、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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