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于2020年3月13日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第2次校长办公会讨论审查通过,适用于广东石油化工学院2020年夏季普通高考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由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授权广东石油化工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
3、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各省(区、市)的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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