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二十七条 学生完成学业后,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等相关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相应的桂林理工大学本科、专科学历证书,达到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2、第二十八条 桂林理工大学官方网址为:www.glut.edu.cn;本科招生网为:zj.glut.edu.cn/zsw;专科招生网为:zsw.glutnn.cn
3、桂林校区电话:0773-5896575(兼传真),5891533;邮箱:zsb@glut.edu.cn;南宁校区电话:0771-5075885075889(兼传真);学校监督部门电话:0773-356378邮箱:jiwei@glut.edu.cn
4、第七章 附 则第二十九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
5、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6、第三十条 学校其他涉及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如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
7、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由桂林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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