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区农村丧偶老人中,出现了一种AA制的养老模式,他们不结婚登记,但过现实的同居生活,生活过的其乐融融。双方的子女认可,百分之八十的村民也认可,这种实际上夫妻生活,从法律角度来说有待于探讨。
我的老家是一个山区乡村,主要的经济收入是茶叶,山多田地少,十年九旱,只有茶叶生产适应该山区。农村年轻人全部外出打工,留下都些40、50、60后。
我村有三百多户人家,在本村有五对丧偶老人,互相结合抱团取暖,他们的子女都在外打工,双方留下都60多岁以上的老人,他、她们互相结合,过着AA制生活方式,从法律角度讲是违法的,但从現实角度来说,是可行的。
一、不存在双方财产问题,二、不存在逝后的归宿问题,三、就是解决现实AA制生活问题。男的在烧饭、洗衣等农家生活没有妇人那么勤快,女的山上干活没有男的力气,男女结合干活不累,互补了相互缺点。
他们相互约定,种的粮食各半分,摘的茶叶卖AA制,要投入种籽、肥料AA制,日结日清,明明白白的过日子。食住轮流一个月,要走亲访友各自负责。财产各管各的。招待子女各管各的。称呼安自已父母年纪:大伯、阿叔、大嫁、阿婶。
最早一对已经生活快十多年了,在他的影响下,我村有这样夫妻5对,其中一对女的已经过逝了,男的为女安葬操办了她的后事,并决定AA制他们合墓一起。
对于外出打工的子女们来说,是一件好事,可以安心在外争钱,不用担心父或母的身体和山上农活,回来大家一起过个其乐融融特大家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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