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南财经大学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报考方式)

1、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理论的研究生院在法学院

2、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起源于1952年9月成立的中原大学政法学院,至今已有50年的办学历史

3、1953年4月,以中原大学政法学院为基础,合并中山大学、广西大学、湖南大学的政法系科,成立中南政法学院

4、1958年10月,中南政法学院与中南财经学院、中南政法干校、武汉大学法律系合并成立湖北大学,上述政法类院、校、系组成湖北大学的法律系;至1977年演变为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并于当年招收恢复高考制度后的首批法律专业本科生

5、1984年12月,以湖北财经学院法律系为基础,中南政法学院正式恢复

6、2000年5月,中南财经大学、中南政法学院合并组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并以原中南政法学院的主体和原中南财大法律系组成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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