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南京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1、南京大学2010年硕士生招生专业目录说明 我校学术型研究生招生专业166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类别11个(含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工程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建筑学硕士、临床医学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社会工作硕士等),招生规模暂定3000名,其中学术型研究生2000左右,原则上非定向类别录取(有特殊说明的除外),专业学位研究生1000名,原则上自筹经费、委托培养类别录取

2、完成学业后,可以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3、 全国统考的政治、数学(三),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二)、日语、俄语,西医综合、教育学基础综合、心理学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综合,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的试题由教育部统一命题

4、其他科目一般由我校自行命题

5、 在复试阶段,我校将加强对考生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核,一般是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并对考生的外语听力和口语进行测试

6、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需另外加试所报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7、为简化程序,方便考生复试,请考生在注明报考院系、专业的同时,注明研究方向

8、 在复试阶段,还需进行体格检查和资格审查

9、参加复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携带照片一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或黑白)、准考证、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及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0、 全国统考 报名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11、 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有特殊说明的除外)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b.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的人员;c. 国家承认学历的同等学力考生(这类考生须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研究论文),包括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下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d.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12、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经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工处同意;在职人员须经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其他人员由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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